广东省内革命文物有了专属保险保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中共中央机关旧址春园联合签署协议,向广东省革命文物捐赠专属保险保障。
按照协议,公司共向广东省135处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捐赠3年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保险,共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9.5亿元。
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尤其是革命文物,往往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文物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
据介绍,广东省普查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革命遗址共4269处,革命文物数量多、质量高,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1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位居全国第四;可移动革命文物4783件(套),均为珍贵文物。
据了解,此次保险捐赠是助力文物行政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革命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有效提高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文物安全工作的一个有效补充。
根据协议,本次保险保障额度高、范围广,由国公司向全省135处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捐赠3年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保险,包括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处每年保险保障2000万元,105处省级文物单位每处每年保险保障1000万元,共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9.5亿元。在保障内容上,财产综合保险主要保障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原因造成投保财产的损失及因开放意外事故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
负责人介绍,公司已成立革命文物保险服务专项小组,在合作期间,革命文物保险服务专项小组将持续以“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为根本遵循,积极对接省内各地市革命文物单位,逐一落实赠险事宜。若发生保单约定的保险责任事故,保险服务专项小组将安排专人主动联系被保险人所属单位开展查勘和损失核定工作,并上门收取保险理赔资料。对5万元以下赔款,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对超过5万元的赔款,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流程并进行支付。此前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文物保护单位局部受损、因开放问题导致游客意外伤害等问题,从此有了专属保险保障。
这是广东省文物行政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也是广东保险业参与文物保护的重要创新举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曾颖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倪全宏,总经理费剑锋等参加活动,并邀请广东省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领导见证了此次捐赠。(文章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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